科技部官網發(fā)布了《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改革完善中央財政科研經費管理的若干意見》(下文簡稱《若干意見》)問答,詳細解釋了此前發(fā)布的改革國家中央財政科研經費管理的相關政策。其中,科研項目結余資金管理的新舉措得到了進一步說明——為鼓勵科研單位和科研人員節(jié)約使用經費,避免突擊花錢,《若干意見》進一步改進結余資金管理。
一是放寬留用政策,超過兩年后也不再收回。明確項目完成任務目標并通過綜合績效評價后,結余資金留歸項目承擔單位使用,不再收回,由單位統(tǒng)籌安排用于科研活動的直接支出,優(yōu)先考慮原項目團隊科研需求。
二是提高資金使用效益。要求項目承擔單位加強結余資金管理,健全結余資金盤活機制,防止結余資金規(guī)模過大,加快資金使用進度。
此外,《若干意見》問答還解釋了科研項目預算科目編制的變化、預算調劑權下放、擴大經費包干制范圍、提高間接費用比例、明確勞務費支用范圍、改進報銷繁瑣問題等政策細節(jié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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